重庆通报粮库卖过期大米给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

访客 热点 2024-10-13 60 0

重庆通报粮库卖过期大米给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严峻考验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则令人震惊的通报,指出重庆重粮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一粮库涉嫌将过期应急大米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日期后销往当地一些乡村学校,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仅触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经,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

事件背景与经过

事件的曝光源于重庆市民龚先生的举报,龚先生曾在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他亲眼目睹了公司工作人员将过期大米更换包装并重新标注生产日期的全过程,据龚先生描述,2023年6月6日,他在上班时看到工作人员将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的“晶威美虾稻香米”腾装到早已打码成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的“桃源贡米”新黄色包装袋中,随后用手提缝包机对新装大米进行缝合封口,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涉嫌虚假标注保质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龚先生的举报引起了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的高度重视,该局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涉事公司、学校及片区教管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取了相关资料,查验了票据,对比了台账,询问了相关人员,并对库房成品进行了抽检,经过深入调查,初步查明了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共计销售16221袋、116467.5公斤,销售金额高达62.73万元,向酉阳县龙潭、龚滩等部分学校销售了1215袋、23119.5公斤,销售金额为11.67万元,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更将过期大米销往了学校,直接威胁到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庆通报粮库卖过期大米给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

官方通报与处理结果

针对这一事件,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10月12日进行了情况通报,通报指出,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并明确表示将进一步深入核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重庆粮食集团也发布了情况通报,表示已于9月20日先行免去了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并对其进行调离和降级处理,待调查结果发布后,将再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这一处理结果无疑是对涉事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严厉惩罚,也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一次有力震慑,事件的影响并未就此结束,超过11.6万公斤的过期大米流向市场,特别是还被销往学校给孩子吃,这一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底线,更违背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良知,如何善后处理这一事件,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成为了摆在社会各界面前的严峻课题。

食品安全监管的反思与启示

这一事件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诸多漏洞和问题,涉事公司能够长时间、大面积地销售过期大米,说明其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公司可能形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默许纵容,这反映出企业在食品安全意识上的淡薄和监管机制的失效。

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采购和验收制度也存在明显漏洞,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在这一事件中,部分学校却未能履行好这一职责,让过期大米进入了校园,给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潜在威胁。

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也存在不足,虽然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接到举报后迅速成立了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但这一事件仍然暴露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疏忽和漏洞,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可控制。

未来的展望与建议

针对这一事件,我们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所生产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企业应该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督,学校应该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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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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